2006年5月2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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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二审案件将全部开庭审理
  据《中国青年报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3日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,最高人民法院要把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,作为今年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,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。
  肖扬说,死刑判决事关生杀予夺,不能不慎。对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,要加强证据合法性的审查,对于被告人提出曾受过刑讯逼供,而一审判决据此口供定案的,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注意审查核实,并依法排除用非法方法取得口供,以避免冤错案件发生。
  肖扬强调,要摒弃形式主义倾向,防止开庭审理搞形式、走过场。今后,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,以切实保障庭审程序公正。
  肖扬同时要求,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件,要健全证人、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。证人、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,其书面的证言、鉴定结论经质证无法确认的,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。同时,要加强对证人、鉴定人的人身保护。
  肖扬说,审理死刑二审案件,各高级法院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,要重视合议庭的作用,经合议庭开庭审理并评议后,庭长要依法履行监督、审核职责,并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。对于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或者在社会上影响重大的死刑案件,院长、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,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当庭聆听庭审。
  肖扬强调,各高级法院要切实担负起死刑案件二审的审判责任,除法律适用问题外,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,不得请示最高法院。
  据了解,目前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海南、青海等地的高级法院已经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。